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实践案例征集评选公告 (第一轮)
为更好地了解和展现我国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实践成果,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等五家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共同组织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实践案例征集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为主题,面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三大系统,征集一批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具有创新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实践案例,并从中遴选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在第三届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讨会(附件5)上进行展示和分享。
二、工作机制
(一)案例征集和评选由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等五家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共同负责,成立由五家成员组成的案例评选委员会。
(二)在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设立工作秘书处。
(三)公共图书馆系统和文化馆系统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及相关科研教学机构是案例申报的主体;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案例分为五大主题;每一主题之下每个主体只能申报一个案例;每个主体可以在多个主题下申报案例。
(五)案例评选委员会将择优选出典型案例若干和优秀案例若干;典型案例将受邀在第三届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讨会进行汇报分享;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将受邀在第三届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讨会进行海报展示。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主题
案例应体现我国公共文化机构或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在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方面的实践创新,应能展示和分享推动和促进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的有益经验。
1、国际获奖
申报主体获得国际奖项(如IFLA各项国际奖项)的创新实践案例。
2、国际交流活动
申报主体在机构内外以及在国内外举行的各类国际交流创新实践案例。
3、国际合作项目
申报主体主办、主导或参加的国际合作项目(如中美图书馆员培训项目、东亚文化之都等)创新实践案例。
4、国际传播行动
申报主体在大型国际会议(如国际图联和国际民间艺术节组织理事会主办的系列会议)或国际刊物等国际舞台上传播中国公共文化的创新实践案例。
5、其他
上述4个主题之外的,其他有利于推动和促进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的创新实践案例。
(二)案例时间
本次案例征集评选不对案例时间进行限制,但鼓励提交近五年案例以反映公共文化国际交流与传播的实践近况。
(三)案例材料
案例材料包括案例申报表、案例介绍文本和案例展示海报。
1、案例申报意愿回执
下载附件1填写。
2、案例申报表
下载附件2填写。
3、案例介绍文本
参考附件3提纲撰写。要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结构合理、内容翔实、语言流畅、排版清晰。可附相关图片。总字数不超过4000字。提交格式为WORD/PDF。
4、案例展示海报
参考附件4海报示例。要求与案例介绍文本相配合,主题突出、逻辑清晰、结构合理、图文并茂、美观大方、排版清晰。尺寸为A3横板(297 * 420 mm);清晰度为300dpi;提交格式为PNG/JPG。
(四)案例提交
1、2024年8月20日前,提交申报意愿(附件1)。
2、2024年9月10日前,提交案例申报表(附件2)、案例介绍文本和案例展示海报。
3、2024年10月10日前,经评选入选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提交案例介绍文本和案例展示海报定稿。
上述材料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udn5@mail2.sysu.edu.cn(苏同学,13760715408)。邮件主题请标注“公共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实践案例”。
附件1 案例申报意愿回执
附件2 案例申报表
附件3 案例介绍文本提纲
附件4 案例展示海报示例
附件5 会议1号通知:第三届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讨会
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武汉大学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中山大学国家文化遗产与文化发展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
2024年8月2日